這篇文章是近日讀書的一個副產品。關于翻譯問題,以前寫過多次,問題大家也都清楚,但碰到垃圾翻譯,仍如骨鯁在喉,不吐不快。

  因想了解漢娜‧阿倫特關于“平庸的惡”( the banality of evil)這個概念的論述,前些天找出一堆相關材料,還特意買來《:倫理的現代困境》一書。這些書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問題。

  一是譯名混亂。就說“平庸的惡”這個詞吧,我看到的譯名還有平庸的邪惡、平庸之罪、惡的平庸性、罪惡之浮淺性以及罪惡的平庸性等多種譯法。譯名不同,意思可能完全不同。比如平庸之罪與平庸的惡,根本是兩回事。前者很容易讓人理解成“平庸是有罪的”,而阿倫特所說的,顯然不是這個意思。至于阿倫特所說的“惡”究竟是邪惡、罪惡,這也有很大區別。從中可以看到不同譯者對原著的解讀能力。

  二是語言拖沓臃腫,不堪卒讀。這是翻譯的老問題了。大多數譯作都有這種問題,倘若有幸碰到翻譯準確、行文活潑的作品,簡直讓人如沐春風,恨不得多買幾本以謝譯者。我最近讀到的這幾本阿倫特譯著,多數有這問題。讀這些書的感覺,就像便秘一樣。這問題部分出在原著晦澀難讀,但更多還是譯者對原著解讀不透,文字功力太差。翻譯不光是一個語言問題,還考驗著譯者的文字能力。有些譯者自認出身外語科班,什麼書都敢翻譯,結果害人害己。

  三是常識性錯誤太多。所謂常識性錯誤,就是不該出現的問題。這包括人名翻譯,還有專業術語。如《愛這個世界:阿倫特傳》第八章,寫到阿倫特向《紐約客》雜志提出前往耶路撒冷採訪艾希曼的審判,行文中出現“特約採訪寫稿人”一詞。不知原文如何,但這個詞顯然有誤,我不知哪本雜志會這麼署名。要麼是特約撰稿人,要麼特派記者,幹凈利落。

  四是隨意性太強,對原文任意取舍。以前曾聽人說,有的譯者碰到不懂的地方,會索性跳過去不譯。這次還真讓我碰到了。手頭有一本《責任與判斷》(陳聯營譯),書中有《集體責任》一文,該文也為《倫理的現代困境》一書收錄。對照閱讀之下,便可發現問題多多。如文章開頭,《倫理》一書有“我對可以看作弗倫堡論文的中心論點的兩處說明表示讚同”雲雲(這句話本身譯得不通暢),而《責任》一書卻完全沒有。可見後者可能被舍棄不譯了。

  更大的問題在于,《倫理》中有一句話譯成“對自己沒有積極參與而發生的事情並不是有罪,也沒有必要負有罪惡感”,而在《責任》一書中,這句話變成了“但那些他並沒有積極參與的事情,要他對它們負有罪責或感到有罪,這卻不可能。”前者意思是“沒有必要”,後者卻是“不可能”,意思完全相反,到底該聽誰的?順便提下阿倫特另一本著作《精神生活》,有人在該書譯作前面幾十頁就找出55處錯誤。這本書是由一位十年翻譯了20本書、被人稱為“翻譯狂人”的副教授翻譯的。阿倫特要是知道這些狀況,不知會作何感想?

  需要說明的是,本人沒有能力查考原著,這些問題都是讀譯文看出來的。讀這些書,讓我沉痛地明白一個道理:在國內基于翻譯書籍想做點學術性研究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。國內翻譯作品之糟糕,已經到了嚴重影響學術發展的境地。任何一處翻譯謬誤,都可能引起災難性後果,讓一個人的思考與探索變得毫無意義。對此,譯者和出版社應負完全責任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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